[官方網站] 競賽主題為「資訊教育─酷數位,FUN生活」,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3組,比賽規定如附件,報名方式及相關資訊公布於活動網站
壹、目標
一、 激勵學生關懷人文的情操,並應用資訊知能以解決改善生活環境的問題或現象。
二、 培養學生蒐集與分析資料的能力,以建立學生獨立研究的能力。
三、 透過本活動建構之分組學習環境,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自行決定學什麼及如何學,以培養學生合作學習的精神。
四、 促進北區四縣市(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縣)之學生交流觀摩的機會。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二、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四、 協辦單位: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基隆市立東信國民小學、基隆市立華興國民小學、新北市板橋區大觀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桃園縣立石門國民中學
参、主題:資訊教育─酷數位,FUN生活。
肆、主題摘要
資訊化的社會中,培養每個國民具備資訊知識與應用能力,已為各國教育發展的重點,各國紛紛推動相關的資訊教育計畫,做為國家邁向二十一世紀永續發展的基礎。而資訊教育旨於培養學生資訊擷取、應用與分析的能力,使學生具備正確資訊學習態度,包括創造思考、問題解決、主動學習、溝通合作與終身學習的能力。
爰此,希望透過此主題的探索歷程,建立學生的校園資訊倫理及網路智慧財產權等正確觀念,學習善用資訊科技,以培養懷抱科技時代的人文情懷,尊重自己及關懷他人,進而培養具有健全社會價值觀與開闊世界觀的國民。
「數位生活、智慧環境」是孩子們未來需面對的生活型態。在數位產品大量發展,網際網路快速普及的時代裡,數位科技無庸置疑正逐漸影響人類生活的各種層面,我們的生活方式及機能也因此產生偌大的改變。
數位生活科技是在營造一個智慧的、可感知的、全方位的生活空間,讓生活在其中的人,可以充分享受數位科技的好處。但數位生活的改變,也衍生出很多我們必須反思、且力行的數位生活素養,這些因為數位科技介入所產生不同以往傳統生活之「人與人、人與環境、人與自然」的互動方式,蘊含著一種兼具人文和科技意義的變遷,而這些都是浸潤在數位生活的我們所必須深刻反省的。
透過這個主題能幫助學生了解「數位科技」對於我們生活產生了何種影響,形成了怎樣的生活與學習的形態。同時更能深入探討這些改變對於「人與人、人與環境、人與自然」的互動產生了怎樣的質變,我們要如何去應對才能達到「酷數位、Fun生活」的終極目標,擁有數位科技所帶來之便利且快樂的生活。
伍、活動網站:
一、 基隆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kl.edu.tw
二、 臺北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tp.edu.tw
三、 新北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ntpc.edu.tw
四、 桃園縣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tyc.edu.tw
陸、實施方式:
一、 各隊完成報名後,請依主題範圍擬定一個「專題名稱」,再透過資料蒐集、研究討論、統計調查、訪問勘查、尋求社會資源協助、請教專家學者等方式去探究形成的原因、羅列或統計目前的現況、提出或構思因應的對策。書寫方式由各隊自行決定,不必以論文格式撰寫,但如以表演方式呈現作品者,仍須以文字說明內容。
二、 各隊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競賽平台,將全部探討研究的歷程及內容製作成專題報告,內容可同時呈現文字、圖片、聲音、影片或動畫,所以各隊亦可運用數位影音設備蒐集更多相關的輔助資料,以豐富專題報告的多元呈現,使閱讀者能加深對各隊專題的認識與瞭解。
三、 競賽平台除了撰寫專題報告外,另包含「文章冊」、「影像館」、「藏書閣」、「相關連結」等競賽項目,各隊亦需逐一完成,並列入評分。
四、 影片上傳規範:
(一) 專題報告可以崁入Youtube頻道的既有影片以作為引用資料,且需要註明網址與作者。
(二) 若參賽隊伍針對本次競賽拍攝影片及圖片 (例:訪談、紀錄、活動歷程等…),請直接將多媒體影片與圖片檔案安插在報告內容中,並注意不要超過平台容量的限制。
(三) 請參賽隊伍勿將本次競賽影片與圖片上傳一般網路平台(例: Youtube、Facebook、Google+等)後崁入比賽內容,而影響比賽公平原則,若發現評審得酌予扣分。
五、 參加縣市各自辦理初複賽評審,獎勵名額由各市(縣)自行決定。
六、 參加縣市分別推薦優勝隊伍代表該市(縣)參加總決賽現場口試,由總決賽評審委員評定出總決賽優勝名次。
柒、參加對象:
一、 國小組:參加縣市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四、五、六年級)。
二、 國中組:參加縣市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三、 高中職組:參加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
捌、組隊規定:
一、 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班。
二、 指導教師每隊人數至多3人,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必須為該校編制內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三、 每隊學生人數2至6人,不得重複報名多個隊伍。
四、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
五、 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成員,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1人者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六、 退出時需由該學生及指導教師具名向該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由該校函送承辦學校辦理除名。
七、 隊伍成員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後不得辦理退出。
玖、活動重要日程: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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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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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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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11/1 | 發放宣傳海報(由臺北市協助) |
2
| 2014/11/10 (星期一)至 2014/12/19(星期五)12:00截止 | 報名期間 |
3
| 2014/12/22 (星期一) | 各承辦單位發送專題平台帳號密碼給參賽隊伍 |
4
| 2014/12/22 (星期一) | 作品上傳開始日期 |
5
| 2015/3/18(星期三) 12:00 國小組 2015/3/19(星期四) 12:00 國中組 2015/3/20(星期五) 12:00 高中職組 | 作品上傳截止日期 |
6
| 基隆市初賽時間:2015/3/24(星期二) 基隆市複賽時間:2015/4/10(星期五) | 各縣市初複賽(含頒獎) |
7
| 基隆市複賽頒獎時間:2015/4/10 | 複賽當天下午 |
8
| 2015/4/15(星期三)前 | 各縣市提交參加決賽名單 |
9
| 2015/5/1(星期五) | 決賽、頒獎 地點:基隆市碇內國中 |
拾、各縣市初複賽評審內容及標準:
一、 初賽:各縣市自行辦理,評選優勝隊伍晉級複賽。基隆市評分規準如下:
項次 | 評審項目 | 評審內容簡要說明 | 權重 |
1 | 專題報告 |
l 國中組:15000字內。 l 高中職組:20000字內。
l 國中組:35MB內。 l 高中職組:40MB內。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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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章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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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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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像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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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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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藏書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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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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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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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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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日誌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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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複賽:(由各縣市自行辦理,以下為基隆市的辦理方式)
(一) 各組初賽優勝隊伍,擇期參加各縣市舉辦之複賽現場口試,依據口試評審分數(現場簡報表現25%、學生詢答表現25%)、初賽評審分數(佔50%)加總後評定名次,擇優代表參加決賽。未參與口試之隊伍視同放棄資格。
(二) 口試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於第9分鐘時第一次按鈴提醒,第10分鐘時第二次按鈴結束。
(三) 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7,簡報軟體使用MS OFFICE 2007,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MEDIA PLAYER、POWERDVD、KM PLAYER。
(四) 參賽隊伍於複賽報到時,須繳交乙份「複賽簡報檔案備份光碟」。
(五) 參賽隊伍於複賽時,須自行將複賽簡報檔案存於現場電腦。若所攜帶之行動存取設備故障、檔案有誤、檔案連結路徑錯誤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須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於賽前仔細確認。
(六) 口試時需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及所有參賽學生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形式不拘,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學生未到場者需檢附該校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七) 口試會場不提供網路(含有線、無線)連線服務。
拾壹、決賽評審方式:
一、 本年度由基隆市政府辦理。各縣市推薦晉級決賽隊伍數如下:
(一) 國小組:新北市4隊、臺北市4隊、基隆市3隊、桃園縣3隊。
(二) 國中組:新北市4隊、臺北市4隊、基隆市3隊、桃園縣3隊。
(三) 高中職組:新北市4隊、臺北市4隊、基隆市3隊、桃園縣3隊。
二、決賽評審標準
(一) 晉級總決賽之隊伍,訂於2015年5月1日參加決賽現場口試,口試評分標準:現場簡報表現50%、學生答詢表現50%。決賽評審委員評定出決賽各組優勝隊伍。未參與決賽口試之隊伍視同放棄資格。
(二) 口試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於第9分鐘時第一次按鈴提醒,第10分鐘時第二次按鈴結束。
(三) 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7,簡報軟體使用MS OFFICE 2007,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MEDIA PLAYER、POWERDVD、KM PLAYER。
(四) 參賽隊伍於決賽報到時,須繳交乙份「決賽簡報檔案備份光碟」。
(五) 參賽隊伍於決賽時,須自行將決賽簡報檔案存於現場電腦。若所攜帶之行動存取設備故障、檔案有誤、檔案連結路徑錯誤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須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於賽前仔細確認。
(六) 口試時需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及所有參賽學生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形式不拘,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學生未到場者需檢附該校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七) 口試會場地圖於總決賽前公布於網站上,提供參賽師生參考。
(八) 口試會場不提供網路(含有線、無線)連線服務。
拾貳、獎勵:
一、 學生決賽之各組優勝隊伍獎勵如下:
(一) 特優: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5,000元之禮券或等值獎品。
(二) 優等:各組4名,每隊頒發價值3,000元之禮券或等值獎品。
(三) 佳作:各組7名,每隊頒發價值2,000元之禮券或等值獎品。
(四) 決賽優勝隊伍每位參加學生、指導教師由決賽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頒發團體獎狀1紙。
二、 承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本權責辦理敘獎。
拾參、經費來源:
縣市初複賽活動經費,由各縣市主辦單位自行辦理;決賽費用由基隆市政府經費支應。
拾肆、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 新北市協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大觀國民小學
聯絡人:張簡憶如老師
電話:02-29603373轉810
二、 臺北市協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
聯絡人:黃蜀雅老師
電話:02-27971267分機172
e-mail: hsyea@hhups.tp.edu.tw
三、 基隆市協辦單位: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
聯絡人:林世傑主任
電話:02-24586105 分機11
e-mail: aa3760@gm.kl.edu.tw
四、 桃園縣協辦單位:桃園縣立石門國民中學
聯絡人:李達人主任
電話:03-4713610分機210
e-mail:darinwork969@gmail.com
拾伍、其他:
一、 參加複賽口試、總決賽口試之出席人員(含學生),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課務派代。
二、 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初賽、複賽、決賽當天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公假及課務派代。
三、 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文通知。
四、 各承辦單位得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增加或減少獎次,請各參賽者隨時注意活動網站所發佈之相關訊息。
五、 經評選獲獎之作品,主辦及承辦單位可於活動網站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作品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六、 參賽作品如遭檢舉有偽造資料、抄襲等情事,經查屬實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獲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品。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主辦及承辦單位不予處理。
七、 有關賽程異議事項,限由各隊指導老師當場提出口頭異議,並於競賽後一日內提出書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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