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獎學金
勞動部辦理為了獎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特設立該獎學金,詳細的申請文件可至里辦公處(武嶺街16號)索取。
申請條件:
一、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4年2月25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4年1月26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10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三、申請人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至104年2月25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四、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延畢生不在補助範圍)
申請期間:截止至10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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